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召开广东省农超对接洽谈会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03-22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局,省企业联合会、省连锁经营协会,有关大型连锁超市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定》(粤发〔20101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开展“农超对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信市场〔2010117号)要求,定于201048(星期四)上午9时举办广东省农超对接洽谈会(下称洽谈会),会期一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商务部、农业部领导、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及省农业厅领导讲话;

(二)大型连锁超市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发言;

(三)对我省10家超市示范单位及1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颁发匾牌;

(四)我省第二批试点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签约;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产品展示;

(六)现场参观农超对接超市示范单位。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47日下午500前在广州大厦一楼大堂报到(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

(二)48(星期四)上午9时在广州大厦四楼越王台会议厅召开农超对接洽谈会议。

(三)48日下午2:40乘坐大巴现场参观农超对接试点企业。

三、参会人员

(一)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局、省企业联合会、省连锁经营协会各一名负责人;

(二)广东省第一批农超对接超市示范单位(10家)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先进单位(15家)(见附件1),以及第二批签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和超市(10家)各一名负责人(见附件3);

(三)市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各一名负责人(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四、其他事宜

(一)会议分配给各地级以上市农产品展示摊位1×1.2。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分别组织若干种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产品,于47日晚20时前统一带到会场并摆放好。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负责通知参加会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请省连锁经营协会协助通知参加会议的超市。

(三)请农业部门于41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省农业厅,其他单位传真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彭跃进、杜子坤,电话:020-8313598883135871,传真:020-83133274;省农业厅李二华,电话:020-37288660,邮箱:njzzc@126.com,传真:020-37288354

 

附件:1.广东省第一批农超对接超市示范单位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先进单位名单

2.参加农超对接洽谈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各市分配名额

3.广东省农超对接第二批签约单位(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4.农超对接洽谈会参会回执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农业厅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相关附件: 粤经信市场〔2010〕269号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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