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全面掌握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根据《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通知》(国管房地〔2010〕20号)、《关于报送2009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情况的通知》(国管房地〔2010〕43号)精神,我委制定了《广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反映。
请各市、各省直单位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要求,切实抓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汇总及报送工作,于今年4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2009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以及最新的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领导、联络员名单一并报送我委,同时抄送省节能监察中心,以便我委及时汇总上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附件:1.广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2.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通知(国管房地〔2010〕20号)
3.关于报送2009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情况的通知(国管房地〔2010〕43号)
4.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系人统计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张娜,电话:020-83133482,传真:83133335,Email:zhangn@gdet.gov.cn;省节能监察中心 汪振,电话:020-83353392,传真:020-83352049,Email:wangzhen@gdec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