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企业烧结余热发电技术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节〔2009〕7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韶钢集团烧结余热发电项目是我省唯一列入国家推广实施的项目。请韶钢集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促进节能关键技术在行业的推广应用,为全省其他行业节能工作提供借鉴。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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