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高字〔2005〕334号
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因另有重要活动,原定6月2~3日在中山高新区召开的“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经验交流会”(粤科函高字〔2005〕283号)将延期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高新区2004年的工作总结材料和广州、中山、东莞、肇庆、河源、清远高新区会议典型发言材料仍按原计划继续报送我厅高新技术处。
特此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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