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组团赴澳门参加泛珠三角中医药论坛暨展览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5-05-25     点击量:

  为进一步落实《“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框架协议》,根据第三次“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联席会议一致通过的决议,为了弘扬中国传统优秀文化,扩大中医药的国际影响,促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及国际化;进一步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内的中医药产业、技术、监管以及发展策略的交流,推动中医药产业的现代化与市场拓展,促进九省二区与国际行业的合作,将于2005年6月在澳门举办泛珠三角中医药论坛暨展览会,我们将组织广东省有关科研院所、大学以及有关企业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题:泛珠三角中医药论坛暨展览

  二、 时间:2005年6月21―23日 (星期二至星期四共三天);

  三、 地点:澳门旅游塔会议展览娱乐中心展览厅;

  四、 主办单位: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科技委员会;

  五、 协办单位:中国科技交流中心、广东省科技厅、福建省科技厅、江西省科技厅、湖南省科技厅、四川省科技厅、贵州省科技厅、云南省科技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海南省科技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

  六、 形式:主题论坛、工作坊、展览及产品推介、项目配对洽谈;

  七、 论坛主题:

  策略与监管―包括中医药国际化发展策略、传统中医药的监督管理、中医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研究与开发―包括中医药疗效基础与临床、中医药质量评价与标准规范、中医药创新产品研究与开发、民族及民间传统医药的研究开发;

  产业与市场―中医药产业化的关键技术及方法、中医药及保健食品的国际市场拓展。

  八、 展览内容:

  展览中药前处理、生产制造、成型加工及包装、废物处理的有关技术和小型设备;天然产物的药品和健康;

  九、 组团要求:

  1、各参展单位可根据需要选派赴澳门人员2-3名;

  2、参展单位填写报名表,并于5月31日前传至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3、赴澳门会议期间交流中心将统一安排住宿酒店,费用个单位自理,请将赴澳门人员名单以及住房要求的登记表于5月31日前传至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4、 展品运输、报关等事宜另行通知。

  十、 费用:

  1、 论坛会务费:人民币500元/人;

  2、 展览摊位费:人民币4200元/个 标准摊位3米 ×3米展位及三面围板、一个13A电插座(500W)、一台两椅、两支射灯,以及眉板(单位名称以20个中文字或50个英文字为限);

  3、 住宿费用:500港币(535元人民币)/天,双人 间含2人早餐;

  4、 一个摊位可免交两人会务费;

  5、 展位内部布置由各参展单位自行负责;

  6、 汇款帐号:
    单位: 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银行: 农业银行解放北分理处
    帐号: 44―031301040000221
    请注明:澳门中医药展

  十一、 办理赴澳门手续:

  为了方便快捷,企、事业单位赴澳门人员可自行办理来往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但必须在6月18日之前办理完成;

  十二、 联系方式:

  1、广东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关春华
  Tel:83163836 Fax:83548567

  2、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尹玉萍 袁 艳
  Tel:83561434 Fax:83563417

  附件:1.中医药-delegate.doc
     2.中医药-exhibitor.doc


二OO五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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