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近年来,在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试点)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和显著成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200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园区的科技能力建设,切实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05年度园区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申报内容应是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的各类科技转化或产业化示范项目,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
1、突出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
2、带动农业结构调整;
3、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素质。
二、申报须知
1、已批准建设的36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试点)具有申报资格。园区管委会、园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包括外资企业及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请。
2、每个单位限报一个项目。项目实施年限为2年(2005年-2007年)。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
4、所有申请材料须经园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科技局)评审并加盖公章。
5、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一式12份,连同电子文件,报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联合办公室,申报书电子版可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网站直接下载(网址:www.nastz.org.cn/fj/xmtz.doc)。
6、申报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至日期为6月10日下午16:00时。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部农村中心:孙莺莺、葛毅强、于双民
联系电话:010-68511009(兼传真)
邮政地址:北京市2143信箱2分箱,邮编:100045
电子邮件:68511009@163.com
科技部农村与社会发展司:李树辉、郭志伟
联系电话:010-58881440
附件:1.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项目申报书
2.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下载地址:www.nastz.org.cn/fj/xmtz.doc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