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财字[2005]122号
省内各科研机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的精神,按照《广东省科学事业费管理改革办法(试行)》(粤科财字[1999]131号文)和《广东省科研条件建设“十五”发展纲要》的要求,结合我省科研机构实际和科研条件建设情况,现发布2005年广东省科学事业费专项及科研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分类
本通知申报项目分为科学事业费专项项目和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两大类。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及项目建设方案等,保证申报材料完整、真实。经省、市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一式六份和软盘一张一并报送广东省科技计划业务受理窗口。
2、省公共实验室建设项目另行通知。
三、申报格式
1、承担政府特定任务项目使用《广东省科研机构承担政府特定任务申报书》,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匹配资助项目使用《广东省直科研机构承担国家、部(委)重大科技项目资助经费申报表》,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和省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用A4纸打印,其他项目均使用《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任务)书》。
2、申报书格式可在网上下载,下载方法:各单位在进入广东省科技厅主页(http://www.gdstc.gov.cn)点击“业务受理窗口”后在“软件下载”栏目下载,或者直接在http://www.863cn.com处下载。
四、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05年4月10日,过期恕不受理。
五、申报受理其他事项
1、省科技厅将按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经研究确定后下达项目和经费。
2、各单位在申报项目或下载申报书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科技厅条件财务处和广东省科技计划业务受理窗口联系。
条件财务处联系人:陈菊玉、余亮
联系电话:83545100-3897、3891
业务受理窗口联系电话:83557574 83545100-3930、3931、3932
附件1:2005年度广东省科学事业费专项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五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