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政字〔2004〕150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教育局、旅游局、科协,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及财政部、科技部等五部委共同制定的《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03〕55号)、科技部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3〕416号)文件要求,充分开发和整合社会科普资源,全面推动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旅游局、省科协将开展第二批“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申报与认定工作。请各地各部门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和命名办法〉的通知》(粤科政字〔2002〕213号)的要求,积极组织“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并于2004年7月底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10份,证明材料一式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软盘1个)送至省科技厅。
各有关单位可在省科技厅网页上下载申报表进行填报,网址:www.gdstc.gov.cn。
联系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林晓霞
电 话:020-83549994、83548173
传 真:020-83548334
E-mail:kwfgc@gdstc.gov.cn
附件:
《关于印发〈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和命名办法〉的通知》(粤科政字〔2002〕213号) 省科技厅
省委宣传部
省教育厅
省旅游局
省科协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
科技 教育 青少年 基地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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