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财字[2004]317号
省直科研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事业费管理改革办法(试行)》(粤科财字[1999]131号文)的有关规定,按照省财政厅关于部门预算改革的有关要求,为继续深化科学事业费管理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在推进省直科研机构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的同时,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2004年省科技厅对事业费归口管理的省直科研机构继续实施科学事业费专项项目,现发布2004年省直科研机构事业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事业费归口省科技厅管理的省直科研事业单位。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匹配资助项目须报送下达的重大科技项目批文、项目合同和拨款凭证的复印件和《广东省直科研机构承担国家、部(委)重大科技项目资助经费申报表》。 2、申报承担政府特定任务须填报《广东省直科研机构政府特定任务申请表》。 3、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启动项目,须报送《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任务)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见附件2)。 4、从今年起实施省直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该项目仅限于支持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申报单位需报送省直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建设方案提纲见附件3)。 5、申报科技有偿使用资金项目,须填报《广东省科技有偿使用资金项目申报表》及《广东省科技有偿使用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请省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须提交书面专项申请报告。 7、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及项目建设方案等,保证申报材料完整、真实。经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一式六份和软盘一张一并上交到广东省科技计划业务受理窗口。
三、申报格式 1、最近,我厅对《广东省直科研机构承担国家、部(委)重大科技项目资助经费申报表》、《广东省直科研机构政府特定任务申报表》的部分内容作了修改,请统一采用新的格式,申报书格式可在网上下载。 2、下载方法:各单位在进入广东省科技厅主页(
)点击“业务受理窗口”后在“软件下载”栏目下载,或者直接在
http://www.863cn.com处下载。
四、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7日,过期恕不受理。
五、申报项目其他事项 1、2004年省直科研机构基础设施改造专项不再安排。从今年起拟在省直科研机构实施省级实验室建设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申报要求将于近期发布,请予关注。 2、省科技厅将按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经研究确定后下达项目和经费。 各单位在申报项目或下载申报书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科技厅条件财务处和广东省科技计划业务受理窗口联系。 条件财务处联系人:谢一心、卢景昌、余亮 联系电话:83545100-3890、3898、3891 E―mail:
kwtjc@gdstc.gov.cn 业务受理窗口联系电话:83557574 83545100-3930、3931、3932 附件1:
2004年省直科研机构事业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
省级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启动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提纲 附件3:
省直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方案提纲 二○○四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
科技 事业费 项目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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