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局

关于专利代理机构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通告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1-02-08     点击量:

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文件要求,请2020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于2021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登录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填报并提交年度报告。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在规定的期限提交年度报告或者提交年度报告时提供虚假信息的,将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

  特此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5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 吴城;联系电话:26986676)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征集广东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发展模式和典型案例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拨付2021年度企业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能力提升项目省级资金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