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21〕6号
)要求,现将2021年度企业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能力提升项目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
收到资助资金后,请按照适用的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做好会计核算和账目处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企业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能力提升项目省级资金拨付情况表.doc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科何旖文,联系电话:2698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