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城街道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城办【2015】89号)的文件精神,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开展受理2016年度南城街道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南城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并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南城街道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助项目。
二、申请材料
1、申请科技创新奖励和配套资助的企业填报《南城街道科技创新专项资助申请书》(配套科奖励资助版)以及相关附件(详见附件1申请书附件清单)。
2、申请入驻企业租金补贴的企业填报《南城街道科技创新专项资助申请书》(租金补贴资助版)以及相关附件(详见附件2申请书附件清单)
2、申请科技载体资助的科技载体填报《南城街道科技创新专项资助申请书》(科技载体版)以及相关附件(详见附件3申请书附件清单)。
3、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含培育入库企业)购买科技服务资助,提供相关科技服务的机构必须是经东莞市级(参考附件4名单)或广东省级科技部门认可或备案的。申报科技服务资助的项目主要包括:购买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各类科技服务、科技咨询以及实施科技成果项目转化的相关科技创新支出。
三、申请程序
采用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可到南城科技网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ncstw.dg.gov.cn),打印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报送到南城街道科技办。
四、申请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4至17日(工作日内),逾期不受理。
五、注意事项
1、申请科技创新奖励和配套类项目中各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重点实验室认定资助,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资助等,且未获得市资助金额拨付的企业,待市资助金额拨付后再申请南城街道科技创新专项资助。
2、申请书不可以手写和涂改。所有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二份,按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订成册并盖公章。所有申报材料请自行留底,送审申报材料不予以退还。
3、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六、联系方式
1、科技载体资助受理工作联系人:温焕好 黄彦东 23198986
2、科技创新奖励和配套资助受理工作联系人:黄毅超 李仕良 23198989
南城科技交流群群: 83820317、 483980823
地址:南城街道西平社区宏图科技中心7栋1楼科技办
附件
5、南城街道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