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通过认定的高企可享受10%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此外,为加强高企培育,广东省出台相关培育企业的政策措施,包括设立3年60亿元培育专项资金加大企业入库的财政奖补力度,运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工具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同时,各地市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在财政奖补、科技金融、人才引进、知识产权、用地指标等方面予以支持,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近日,广东省各地市陆续发布了2016年高企申报通知,现将已发布各地市申报截止时间、高企培育相关奖励政策及申报咨询电话整理汇总,供广大企业参考。
2016年广东省各地市高企奖励政策及申报截止时间汇总表 | |||
地区 | 高企培育政策措施 | 申报批次及截止时间 | 申报咨询电话 |
广州 | 提交高企申请并获得受理的企业,每家补贴20万元。 | 第一批:完成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22日
第二批:完成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23日
第三批:完成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 | 联系人:聂小莉,梁鹏 电话:38029263 |
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每家总额100万元的奖励 | |||
对各区已出台相应的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配套扶持政策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资助。 | |||
珠海 | 对通过认定的高企市级财政给予10万元补助;企业每认定1件省高新技术产品给予1000元补助;获得市级创新基金立项扶持的高企,在原有资助额度上增加5万元。 | 第一批: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7月20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27日。
第二批: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月15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25日。
第三批: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 | 联系人:罗玉宏 电话:2137957 |
东莞 |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企予以3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企予以10万元奖励,对进入省高企培育库企业予以5万元奖励。 | 第一批: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7月22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26日下午5点。
第二批: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月15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22日下午5点。
第三批: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8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下午5点。 | 东莞市高新技术:袁秀珍 22993692 东莞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何建忠、林锦俊 22831332 |
对通过各类载体孵化并成长为高企的,对所在孵化器运营机构给予奖励 | |||
对中小微高企及后备高企的创业投资机构给予投资风险补助。对后备上市的高企及后备高企实行绿色通道专项服务,对在新三板和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高企给予资助。 | |||
优先满足高企及后备企业项目落户或增资扩产的用地需求。对高企及后备企业通过“三旧”改造实现增资扩产的,经过市政府批准纳入产业类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可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 | |||
对父母一方在高企及后备高企担任研发、管理等重要岗位三年以上的,其子女入学给予支持,并在申请东莞市提供的公租房、人才公寓,对租房、购房予以补贴。 | |||
对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实行普惠性财政补助。支持高企及后备高企创新活动并予以创新券补助。 | |||
对高企及后备企业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在专利运用、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通过实施专利保护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项目予以专利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项的企业予以奖励。 | |||
佛山 |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10万元,当年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8万元,企业每认定1件高新技术产品给予补助1000元。 | 第一批: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27日
第二批: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26日
第三批: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 | 禅城区: 何伟东 82340448 南海区: 蒋阳梅 86331271 三水区: 关伟秋 87700138 高明区: 区维林 88669696 佛山市科技局: 潘润棠、陈荣 83355498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谭少如 83281686 刘莉莉 83280648 |
对单个专业科技园区、孵化器当年每新认定30家以上、10家以上、5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 |||
对通过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以及贯标服务机构,给予补助。对企业获得中国发明专利,给予每件不少于5000元补助;获得美国、日本、欧盟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5万元补助,获得其他国家及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3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最高给予50万、30万元的补助。 | |||
对建有研发准备金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给予财政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科技创新团队给予优先支持。对具备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和中心组建条件的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可向市科技局申请直接认定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
通过发放科技创新券的方式,对辅导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介机构给予资金补助。 | |||
中山 | 新认定高企每家补助10万元,重新认定的高企每家补助5万元;通过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每个产品资助1000元 | 第一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7月28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1日
第二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8月27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第三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 | 联系人:郑国策、刘智勇 电话:88303920 |
在中山市高企就业、参与积分制管理的非本市户籍技术人才,在申请入户、入学、入住公租房时可以享受1年积5分(最高限30分)加分政策。 | |||
在孵或者毕业后2年内通过高企认定的,每家给予孵化平台2万元的补助。 | |||
设立“中山市高企发展动态奖补专项资金”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 | |||
惠州 |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 万元资金补贴,对重新认定的高企每家企业资助5万元 | 第一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7月20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22日
第二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8月19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22日
第三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 |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化科 余嘉鹏电话:2808179 |
江门 | 对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补助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与企业所在市(区)财政按1:1比例各分担5万元。 | 第一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7月22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27日
第二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8月22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26日
第三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 | 蓬江区 李文炎 8222120 高新区 黄俊毅 3861527 新会区 梁荣辉 6182672 台山市 欧明波 5524695 开平市 叶伟汉 2339128 鹤山市 黎炜健 8895783 恩平市 梁卫周 7815742 |
湛江 | 对获得认定的高企、省级创新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高企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补助5万元,符合申报条件,但评审未通过的企业给予补助3万元。对新引进的国家高企,给予补助10万元。 | 第一批:网上申报材料及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4日。
第二批:网上申报材料及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
第三批:网上申报材料及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 | 湛江市科技局高新科 卢璐 联系电话:3338445 |
设立企业培育专项,每年支持一批项目,每个项目支持30万元。对达到国家高企研发投入要求、建立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并设立研发费用及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辅助账或专账的高企,给予补助5万元。 | |||
分别对自主研发与受让、受赠、并购获得发明专利1件或其他核心知识产权6件以上的,给予资助5万元、3万元。高企在3年内转化科技成果13项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 |||
对新认定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 | |||
设立市级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探索推进“科技创新券”,对新上市企业给予补助。 | |||
韶关 | 当年通过高企认定或培育入库的企业予以资金补助 | 第一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7月20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26日
第二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8月18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26日
第三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 | 韶关市科技局 许捷民 0751-8775671 |
通过高企认定或培育入库的企业优先纳入“ 韶关市联合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 ”入池企业 | |||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高企及入库企业 | |||
茂名 | 对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8万元资助。对首次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企给予20万元。对申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的区内企业,给予5万元资助。 | 茂名市科技局 何静、吴憬辉 0668-2298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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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 | 对通过受理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补助3万元;通过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补助7万元。 | 第一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7月22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26日
第二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8月22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26日
第三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 | 清远市科技局 郑永业 0763-3362943 |
阳江 | 对新认定的高企给予5万元补助 | 阳江市科工信局 陈克 0662-3418428 | |
潮州 | 对首次申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过去三年没有高企资格),给予一次性补助20 万元;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通过复审或认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 第一批:完成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25日
第二批:完成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24日
第三批:完成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 | 潮州市科技局 张良锐 0768-239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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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 | 第一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7月20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26日
第二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8月18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26日
第三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 揭阳市科技局 纪敏 0663-876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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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 |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 对孵化器内获得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资格的奖励10万元。对高新区内企业获得高企资格的奖励10万元,获得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资格的奖励3万元。 | 云浮市科技局 谭璘峰 0766-892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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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 | 对新认定的高企给予10万元的奖励 | 河源市科技局 张文育 0762-3389039 | |
梅州 | 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 第一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7月22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26日
第二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8月22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25日
第三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 | 梅州市科技局 余仕明 0753-2242410 |
汕头 | 对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 | 第一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7月23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27日
第二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8月23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27日
第三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 | 市科技局高新科(电话:88426672)、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电话:88980821) |
顺德区 | 对新入库培育而未享受广东省科技厅入库补助的企业给予补助 5 万元。 | 受理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第一批:7月21日 第二批:8月18日 第三批:10月11日 17:00 时
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第一批:7月26日 第二批:8月23日 第三批:10月17日 17:00 时 |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杜启昕 22830363、黄成杰 22830327、蔡汉华 22830336 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陈扬 22809223 |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10万元,当年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5万元,企业每认定1件高新技术产品给予补助1000元。 | |||
对获得中国、其他国家及地区授权专利,以及获得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进行补助。 | |||
对科技服务中介机构辅导服务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重新认定或入库培育,给予中介机构企业1万元的补助,每家中介机构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 | |||
对高技能人才占本单位员工比例达到5%以上的企业,在申报相关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引进项目、参加工程招投标、资质评估、评选评优时给予优先或加分。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管理人才申请人才公寓配租或租房补贴。高企每年可推荐不超过2名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在前款基础上给予高企每年1个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指标。 | |||
对单个专业科技园区、孵化器当年每新认定30家以上、10家以上、5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该专业科技园区、孵化器管理机构最高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 | |||
优先安排高企项目落户或增资扩产的用地指标需求。对于符合省立项条件的高企,支持其项目获省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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