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有12章节,其中对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作出进一步明确,并深入推动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453号)同时废止。
首先,本规定适用于民口有关的重大专项,对其组织实施管理应遵循以下五大原则
一、各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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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职责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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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具体管理工作原则上委托专业机构承担。三部门会同牵头组织单位等提出备选专业机构建议,由部际联席会议审议确定。尚未委托专业机构的重大专项,其职责由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承担。
专业机构的有关管理要求,按照《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专业机构负责的管理工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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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
?要按照法人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对项目(课题)实施和资金管理负责。
?按照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要求,落实配套支撑条件,组织任务实施,规范使用资金,促进成果转化,完成既定目标。
?要严格执行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接受指导、检查,并配合评估和验收工作。
二、实施方案与阶段实施计划
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论证,是三部门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组织成立由技术、经济、管理、财务等方面专家组成的编制论证委员会完成。
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重大专项目标
提出重大专项任务和总体目标,确定重大专项的具体目标和阶段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提出重大专项重点任务等。
(二)重大专项启动条件
确定重大专项实施需具备的科技、产业、财力等基础和条件,提出启动重大专项的时机。
(三)组织实施方式
根据重大专项特点,按照部门职能,在充分考虑科技与产业结合、与已有工作基础相衔接等基础上,明确重大专项的牵头组织单位,提出专业机构备选建议以及组织实施方式和相应分工。
(四)筹资方案
根据重大专项的目标和任务,提出实施所需资金的概算及筹资方案。
其中,综合平衡的主要内容包括:
?所确定研究任务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与已有国家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国家重大工程的衔接情况;
?利用已有科技成果、基础设施等条件的情况;
?分年度概算建议的合理性等。
三、年度计划
年度计划审批流程如下: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将年度指南报三部门合规性审核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提交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发布,涉密或涉及敏感信息项目(课题)的指南由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依照相关保密管理规定进行发布。
专业机构受理项目(课题)申报
专业机构组织开展项目(课题)任务和预算评审。
专业机构形成年度计划建议(含预算建议方案),报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审核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将年度计划报三部门综合平衡
三部门将重点对立项程序的规范性、与任务目标和指南的相符性等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
专业机构对经过综合平衡的拟立项项目(课题)(含预算)进行公示,公示情况和处理意见报牵头组织单位审核
专业机构将公示情况和处理意见报三部门,三部门依据公示结果反馈正式综合平衡意见
牵头组织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程将综合平衡后的预算建议方案报财政部,财政部按程序审核批复预算
科技部汇编形成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年度计划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根据三部门综合平衡意见和财政部预算批复,向专业机构下达项目(课题)立项批复(含预算)。
上述流程中,项目遴选及评审方式如下:
1、项目遴选方式
定向委托
择优委托(包括定向择优和公开择优)
招标
......
2、评审方式
视频评审
会议评审
......
? 评审专家从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专家库中选取,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除涉密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评审专家名单应向社会公开,接受同行质询和社会监督。
? 项目(课题)申报材料应提前请评审专家审阅,确保评审的效果、质量和效率。
四、项目中后期管理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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