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科函〔2017〕181号
松山湖(生态园)科创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粤科函高字〔2017〕0450号)要求,现开始组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的企业按照《通知》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规定和具体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高企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进行,2017年高企评审工作共2批次。
二、我市截止受理时间
第一批:企业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6月2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6日下午5点。
第二批:企业在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7月21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24日下午5点。
三、材料装订及报送要求
1、材料装订要求:统一使用A4规格的纸张,材料一共2份(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封面可参照附件2格式),每本材料装订后厚度不超过5厘米,可双面印刷。
2、报送要求:各申报企业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属镇街、园区科技部门进行审核(联系方式见附件3),各镇街、园区科技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纸质材料汇总后统一送到东莞市科技局业务受理大厅(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中路2号市科技博物馆一楼大堂右侧)。
四、联系方式
1、东莞市科技局业务受理大厅:
谢凤娟、李桂雯,22830056、22830059
2、东莞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林锦俊、张 媛,22831332
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准备材料并按时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广东省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