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7-04-07     点击量:

松山湖知识产权局、各镇街科技办(经济科技信息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我市参加评选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粤知规〔201767)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奖励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2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5项。

对于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外观设计金奖获奖项目,广东省配套奖励100万元,我市再配套奖励100万元;对于中国专利优秀奖和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获奖项目,广东省配套奖励50万元,我市再配套奖励50万元.

二、申报途径

1、各单位应积极通过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院士推荐渠道申报。其中,通过院士推荐的项目需由我局报送省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待省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审核后,由省局统一推荐;通过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推荐申报的项目应报我局备案。

22016年广东专利奖获奖项目可通过省局推荐申报。省局的推荐名额为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15个、外观设计专利项目11个。申报项目应报送我局,由我局统一报送给省知识产权局。

3、各单位还可通过我局推荐申报。我局有2个推荐名额,将优先推荐曾获得省专利奖和市专利金奖的项目。

三、报送材料

1、草拟项目的推荐理由(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评价指标简要说明推荐理由),200字左右;

2、项目申报资料电子件(资料包含: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word文档报送,大小不超过50M);

3、申报项目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例如“20051002****.*”,内部存放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材料;

4、申报书为Word2007文档格式,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后未更改格式,以专利号+申报书作为文件名。

四、有关要求

1、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412日(星期三)前电话告知我局,以方便统筹安排;

2、请各申报单位于426日(星期三)前将材料提交至我局邮箱(dg426@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粤知规〔2017〕67号).pdf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201747

 

(联系人:唐静,电话:22831343;陈嘉乐,22831346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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