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2017年度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04-2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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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助对象

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企业自主研发或国产化制造的产品具有 自主知识产权合工信《首(套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指导目录(2015 年第二版)》、《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 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5 年版)》和《东莞市首台(套)重 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 年版)》(以下统称为《指 导目录,经认定为东莞市首台(套)装备并在市场推广应用。

二、申报条件

(一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其产品合《指导目录》的范围;

(二产品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申报企业经过 其投资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国内外依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所有权或者通过依法受让取得知产权的使用权申报企业拥 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三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东莞市财政资(补 资金不予资助的具体范围(东201683 )及关于 东莞市财政资(补贴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补充通知(东 财〔201798 号)的相关规定。


 

 

三、资助方式和标准

(一)资助方式分为推广奖励和保险补贴等;

(二推广奖励是指获认定为东莞市首(套重点技术装 备并在市场推广销售的对其当年度销售符合目录的这一类别的 产品按照产品销售额10%进行奖励每年度一家企业可奖励不 超过三个目录类别产品,产品总数量不超100 台(套,奖励

总额最500 万元其中对属于东莞市首(套点技术装 备关键配套基础件或核心部件,按照产品销售额10%进行奖 产品数量不限年度奖励总额最300 万元对属于工业机 器人的东莞市首(套(套备奖励标准提高到 销售额15%,产品总数量不超100 台(套,年度最高奖励 总额限额提高800 万元对经认定为拥有核心关键技术的有重大战略和示范推广意义的高端重点首(套装备(套) 装备奖励标准提高到销售额20%,产品总数量不超100

(套,年度最高奖励总额限额提高1000 万元;

(三保险补贴是指对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企业产品获认定为 东莞市首(套备但未获得中央财政保险补贴的对其投保 定制化综合险照不超3%的费率和年度保费50%给予补 每家企业每年获得最高补贴总额不超100 万元补贴期限 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四、申请审批流程

(一)申请首台(套)装备认定 1.市经信局发布申报指南; 2.企业登陆“智造东莞http://im.dg.gov.cn,网上填报


 

 

2017 年度东莞市首(套重点技术装备认定申请1

并上传产品全景、铭牌信息等照片及有关附件证明材料;

3.市经信局对企业网上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待 网上审查通过后企业在线打印申报表格连同其他申请资料汇 编成册(现场核查时提交);

4.市经信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分批对产品进行认 定,现场核查评估申报产品情况,并收回申报资料;

5.市经信局根据评审结果拟定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 装备清单并向社会公示如无异议定为东莞市首(套点技术装备。

(二)申请推广奖励

1.认定为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的申报企业登陆 “智造东莞http://im.dg.gov.cn,网 填报 2017 年度东莞市首 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奖励申请(附2并上传产品订 销售合同售发票银行转账记录货凭证竣工验收 报告、产品现场安装调试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2.市经信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企业开展财务审计,核 定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和奖励金额;

3.市经信局根据审计结果拟定资助计划;

4经信局将资助计划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示;

5.市经信局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资助计划上报市 政府;

6政府批准计划后资助企业签2017 年度东莞市 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专项资金责任承诺书(附4)并上


 

 

报市经信局;

7.资助款按规定将拨付到企业账户;

8市经信局按2017 年度东莞市首(套重点技术装 备专项资金责任承诺书及其他有关规定对产品生产销售进行 跟踪管理企业定期在网上提交产品生产销售和企业经营情况。

(三)申请保险补贴

1.市经信局每年分批组织保险补贴申报,认定为东莞市首 台(套)重点技术装备的申报企业登陆“智造东莞

http://im.dg.gov.cn,网上填报 2017 年度东莞市首台(套)重 点技术装备保险补贴申请表(附3)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市经信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企业开展财务审计,核 定产品的投保情况、保单发票的有效性和奖励金额;

3.市经信局根据审计结果拟定资助计划;

4经信局将资助计划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示;

5.市经信局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资助计划上报市 政府;

6政府批准计划后资助企业签2017 年度东莞市 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专项资金责任承诺书(附4)并上 报市经信局;

7.资助款按规定将拨付到企业账户;

8市经信局按2017 年度东莞市首(套重点技术装 备专项资金责任承诺书及其他有关规定对产品生产销售进行 跟踪管理企业定期在网上提交产品生产销售和企业经营情况。

五、申报资料


 

 

(一)申请首台(套)装备认定

12017 年度东莞市首(套重点技术装备认定申请(附 1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 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关于产品知识产权权益状况和品牌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复印件涉及多个单位的应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 技术转让许可合作生产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复印 件;

4.原则上要求申报年度市一级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测报告复印件。特殊行业品还须提供特殊行业生产许可 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文件复印件;

5.市一级以上资质机构出具的申报年度或上一年度的产品 查新报告复印件或其他证明申报产品属东莞市首(套的证明材料;

6.可说明产品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其他材料(新产品鉴 定材料、科技成果鉴定材料等

7.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税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及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复印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金流 量表

8.申报产品的全景、铭牌信息等照片。

(二)申请推广奖励

12017 年度东莞市首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奖励申请 表(附2


 

 

2.申报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申报产品订单、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银行转账记录、 收货凭证竣工验收报告产品现场安装调试照片等证明材料复 印件。

(三)申请保险补贴

12017 年度东莞市首重点技术装备保险补贴申请 表(附3

2.申报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申报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

4.申报产品保单及保费发票复印件,实交保费的支出凭证 复印件。

六、其他说明

(一)2017 年产品销售额2017 1 1 2017 12

31 日销售产品已开具发票并收款的税后金额计算。

(二根据企业申报和认定实际情况需要市经信局可组织 专家抽取申报产品送第三方检测构检测并出具产品检测报告。

(三根据企业申报和认定实际情况需要市经信局可组织 专家到产品购置企业实地核查认定产品的现场使用情况申报企 业应积极配合如未能按要求进行场核实市经信局可取消其 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产品的认定资格。

(四对同一家企业多个产品符合同一年度申报指南中明确 的国家省和《指导目录范围的只能于同一年度集中申报。

(五申报产品的销售如涉及关联交易申报企业需提供第 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价格评估报告等相关说明材料。


 

 

(六受资助单位应对获认定为东莞市首重点技术

装备,应规范财务核算管理,实行转账管理,独立核算。

(七网上申报上传的附件应按类别划分整理有序PDF图片资料应使用扫描仪录入,证较高的分辨率和良好的清晰 度。

(八产品现场认定过程中原则上要求企业法人代表到场, 法人代表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代表。

 

 

 

附件12017 年度东莞市首(套重点技术装备认定申 请表

22017 年度东莞市首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奖 励申请表

32017 年度东莞市首重点技术装备保险补 贴申请表

42017 年度东莞市首重点技术装备专项资 金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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