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年是企业生存最困难的年份,也是企业最不愿意申报高企 的年份。加上前两年中美贸易摩擦影响,部分企业的成长性得分 非常低,因此不打算在今年申报。但是,正因为大环境困难,省 厅也非常担心企业申报的积极性,在专家评估打分时会适当宽 松,尤其是对于经营成长较差的企业在今年绝对是重大利好。另 外,今年最困难,谁又能保证明年不会更困难,加上财政收入与 经济增长挂钩,也许明年以后就没有高企奖补了,所以请各位观 望的企业重新考虑,积极申报。
2、关于近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专项审计报 告三处的研发费用必须一致的问题。今年由于系统与国家税 务系统进行对接,因此企业担心前两年的年审报告和纳税申 报表没有体现研发费,惠州市将不予推荐,或省科技厅评审 将无法通过。
回答:近年来,惠州市均要求企业近一年的三处研发费 用须一致,如有差异需在纳税申报表的 PDF 附上解释说明。 省科技厅从来没有规定三处研发费用必须一致,也从未进行 禁止。惠州市也不会因为该问题不予推荐,请企业放心申报。 但是,企业的研发核算管理制度颁布实施时间须做好对应。另外如果前两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的研发费用有体现,却又与专项申报报告有较大差异,建议在专项审计 报告中进行说明“其中多少是费用化处理,多少是资本化处 理”(听不懂的请咨询会计师事务所)。
3、关于申报书之前需填报“是否中介机构代为申报”,请 企业审慎理解,如企业对申报全过程均知情,基础资料均自 主准备,服务机构帮助企业辅导完善、专利代理申请、出具 审计报告,则不属于代为申报。
4、个税导出证明,请将系统该页面完整截图,左下角有显 示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意必须截取到,与系统 相符及公章建议加盖在图上所示区域。另外,预计从第二批 开始,系统将与电子税务系统对接,自动抓取上年度 1-12 月的人数,如果跟企业的职工总数不一致,需要进行合理解 释。对于还有企业询问人数是应该按照“个税缴纳数”填, 还是按照“社保缴纳数”填的外行问题,请重新阅读高企工 作指引,按照满 183 天的实际工作人员进行计算,除个税和 社保外,还有劳动合同可以予以佐证。
5、对于申报高企的规模,惠州市对申报企业原则上有几条底线要求,近一年营业收入大于 100 万元,人员不少于 3 人, 有具体的经营研发场所。因此,坊间传言企业未达到 500 万,惠州市不推荐的传 言不实。另外,企业采用租赁或母公司赠予研发设备导致没 有固定资产及设备折旧,企业应该附上相关佐证供会计师事 务所参阅和作为申报附件附上。企业如果是委托子公司生产 进行关联交易的,企业的年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专项审计 报告均有体现营业收入的,不影响企业申报。但是在高新技 术产品的佐证处,除了提供部分发票外,还要有相关委托生 产的佐证。
6、对于企业在前两年已经填报了统计局一套表和加计扣除备案,但是现在才发现填报的数据没有达到标准,数据混乱。
回答:对于需要重新调整和归集项目,建议企业补充一
份公司按照新核算体系变更项目名称、重新调整项目经费归 集的董事会决议。
7、对于近一年的高新技术产品佐证,部分企业反映票据是 加工费,上传后是否会被一票否决。
回答:惠州市大部分企业均在产业链中小游,以代工加 工为主,因此提供加工费本身不会被一票否决,但是,需要 提供销售合同、产品证书等一系列佐证,尤其是注意必须提 供近一年的(2019 年的)。对于部分特殊行业反映当年的销 售合同不一定开具当年度的发票,建议把合同对应的发票和 当年度的发票都附上。
另外,高新技术产品不要听从部分服务机构的误导,取 一些花里胡哨的名称或增加过多过度高大上的形容词。不要 因为省钱只做一个高新技术产品,或者担心被专家否决而做 十几个高新技术产品。
8、关于有效期内的高企(尤其是 2017 年认定后今年复审 的),需在申报前在“国家高企认定工作网”上填报企业年 报,跟年初的火炬系统填报年报是完全一样的平台、一样的逻辑,绝大部分均可抓取,减轻企业填写负担,但是需要补充填写缺失数据,另外抓取的数据如果因为审计报告出具 后,与年初填报的数据有差异,以审计报告数为准。科技局 今年将和去年一样,对按要求填报了火炬年报、高技术产品 年报、企业发展年报、统计局一套表的企业发放统计员奖励, 消解企业怨气。
9、今年新增了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功能,在申请书的附件清 单处,可以生成电子证照,这样可以不需要上传营业执照扫 描件。
10、今年的纳税申报表,如果当地税务机关实在不肯盖章, 可以不予加盖。但是,中小微企业在之前纳税申报时不需要 填写“期间费用表”和“纳税调整表”的,需要补充填报。
11、请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低 于 2 亿元,人数少于 500 人)的企业,在每批申报高企前, 需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评价工作不需花大额资金制作 其他材料,1 个月内即可出结果。
12、无法在 6 月 12 日前出具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产学研 协议的企业,请在第二批进行申报,第 1、2 批基本上同时评审,请企业不要刻意赶时间从而降低了材料质量。请对照《初评表》进行检查后提交。
(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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